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蝶戀花賞櫻團遊覽車翻車事故掀起司機過勞等管理爭議,立委關切司機工時認定問題。勞動部長林美珠今天(17日)表示,駕駛只要旅遊便宜不受雇主約束的時間都可算休息,交通部長賀陳旦則表示,即使司機沒有離開車輛,但仍在做受拘束的事情,就必須算工時,對駕駛才有雙重保障。賀陳旦也說,他推測賞櫻團司機的工時應該超時。

蝶戀花旅行社賞櫻團遊覽車翻車事故,引發司機工時過長、疲勞駕駛等爭議。國民黨立委王育敏今天(17日)在立法院總質詢也關切駕駛工時認定問題。

勞動部長林美珠表示,根據勞基法規定,駕駛1天工時不得超過12小時,而交通部的「汽車運輸業管理規則」,駕車時間則不得超過10小時,但駕駛在執勤過程中加油、加水等,都需算工時,因此,工時與駕駛是兩回事。

王育敏則追問,若駕駛在遊覽車上等待遊客的時間算不算工時?林美珠說,在勞基法規定中,只要不受到雇主拘束的時間,都算休息。林美珠說:『(原音)如果說這段時間他把車門關起來可以去散散步、作操、聽音樂或者打瞌睡都可以算休息。』

交通部長賀陳旦則補充,即使司機沒有離開車輛,但仍在做受拘束的事情,就必須算工時,必須要與整個旅程核對。賀陳旦說:『(原音)比如說這個旅程有些客人行動比較慢,他沒有離開車子,這時候就有個責任要全家旅遊訂房照顧,即使他休息時間比較長,未必表示他就一定是休息。這件事情通通要跟旅程核對,才能曉得合理的工時。』

至於蝶戀花賞櫻團遊覽車司機是否超時過勞?賀陳旦說,現在資料不完整,資料都在檢方,但他目前猜測司機工時應該超時。不過,行政院長林全則不願下定論,認為目前相關資料都由檢方扣住,媒體的相關猜測,他無法背書,也無法做具體結論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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工商時報【台北訊】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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